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

Apple iphone太紅 樹大招風 又被告了~

今天又看到Apple又被告了,看來Apple iphone實在太紅,銷售的實在太好,才會這麼容易成為大家專利訴訟首選的目標。

iphone到底賣的好不好,由2009年初的一些數據就可以得知(以下皆是以流量而計算出來的數字,而不是真的銷售量比例):
1. AdMob統計 -智慧型手機流量 iPhone全球第一
2.iPhone為全球最受歡迎的智慧型手機,市佔率為33%
3.iPhone在美國智慧型手機市場佔有率更高達49.5%
http://www.ithome.com.tw/itadm/article.php?c=54199

這世界上有那一家可以只靠一款手機約二年的時間,就可以達到以上這些成就,我看只有Apple才有魅力及能力達到,也因此成為各家爭先找碴的對象,因為只要贏了,Apple 勢必要賠償不少權利金及罰金。

看來不只是iphone/iPod touch本身用到的技術會被人找碴,連iphone/ipod touch + App的組合,也是會被人找碴。觸控技術的戰場競爭才開始白熱化,未來應該更多相互侵權的事件會爆發出來。當然未來Apple 要對各種的應用及技術的審查要更仔細小心,不然很容易就因此疑似侵害到其人的專利技術而被告。

最近Apple iphone的侵害專利訴訟有:

義隆電向蘋果提出侵權訴訟
義隆電表示,台灣時間8日上午七點時間,向北加州法院對蘋果未獲授權就使用義隆兩篇專利技術(U. S. 5,825,352及U.S.7,274,353),用於MacBook、iPhone、iPod Touch等產品,發出禁止製造、使用及銷售的命令。其中,US5,825352專利2008年才因控告新思侵權勝訴。
http://udn.com/NEWS/STOCK/BREAKINGNEWS10/4836018.shtml

iPhone手機看電子書 蘋果挨告
蘋果iPhone手機被瑞士通信公司Monec Holding提告侵權,於2009年3月23日在美國維吉尼亞州地方法院對蘋果(Apple Inc)提出告訴,指控iPhone手機侵犯了屬於該公司美國專利6,335,678 (Electronic device, preferably an electronic book)。
Monec 宣稱該專利主要用於輕巧的電子裝置,最適合於電子書之產品。Monec Holding控告蘋果「侵害專利、不公平貿易行為、剝削以及侵權干擾」。
http://cdnet.stpi.org.tw/techroom/pclass/2009/pclass_09_A018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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